中山市多部门联合推动旧楼加装电梯 提高楼梯房居民居住水平
商报讯(记者 梁展宏)近日,由中山市相关部门组织的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市民观察团”来到东区的骏景花园和竹苑小区,参观旧楼加装电梯的情况,并为市民解疑答惑。
记者了解到,今年,市政府把旧楼加装电梯列入2019年十件民生实事,安排专项财政补助资金,并制定了“每完成加建一台电梯补助10万元,低保或低收入困难家庭电梯加装费用全额给予补助”的实施细则,鼓励市民进行旧楼加装电梯。目前申领10万元电梯加装补贴要求要有竣工验收资料、电梯验收资料和规划验收资料,三大验收资料验收质量合格。业主中有经市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或低收入困难家庭电梯的,市财政按该业主应分担的购买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费用全额给予补助。
根据《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业主应当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办理建筑施工图审查手续,选定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设计单位认为有必要对既有住宅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的,业主或者设计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现场查勘、测试并编制鉴定文件,作为设计的补充依据。
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目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审批单位正在加快审批程序和流程,各个镇区和社区正在动员市民参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市住建局表示,截至今年9月16日,全市规划许可受理加建电梯申请159宗(次),正在办理20宗,未通过53宗,办结发放规划许可86宗,完成安装51台,正在安装3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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