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下月起推行企业首席技师制度 被认定为中山市首席技师,可享受子女入学、人才津补贴等待遇

中山日报 2019-10-11 04:54

本报讯(记者 何淼 通讯员 李思宇)10月10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山市从11月1日起推行企业首席技师制度,有效期5年。根据《实施方案》,被认定为“中山市首席技师”的,可按照中山市相关规定享受子女入学、人才津补贴等相关待遇。

《实施方案》提出,用5年时间,在全市技能人才密集且建立首席技师制度的企业中,以制造业为重点认定100名以上中山市首席技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企业首席技师制度在全市普遍推广;树立一批岗位技能水平高、科技创新能力强、对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

《实施方案》所指首席技师分为企业首席技师和中山市首席技师两种。其中,企业首席技师由企业聘任,自行确定任期(一般以三年为一个管理期),可续聘续任,也可中止不符合条件的首席技师资格。《实施方案》要求,鼓励各类企业设立首席技师津贴、导师带徒津贴等,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经济待遇。有条件的企业要为首席技师开展技术攻关提供资金、设备、场地、人员等方面的支持,积极为首席技师创造交流学习、培训考察等条件。另外,对实施首席技师制度成效明显的企业,在支持建设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或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对企业评定的首席技师优先遴选为企业新型学徒制导师,并推荐参评南粤首席技师。

《实施方案》提出,企业符合两项条件,即可推荐认定中山市首席技师。一是企业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机制;二是在企业的主体工种、关键岗位,拥有技能水平高超、实践经验丰富、业绩贡献突出、达到一定数量的技能人才。在激励政策方面,被认定为“中山市首席技师”,符合中山市人才政策的,纳入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认定)范围,可按相应规定享受子女入学、人才津补贴等相关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首席技师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企业首席技师由企业自主建立更替、退出机制,自行确定任期,自行考核确定续任或变更,自行中止不符合条件的首席技师,促进企业人才良性发展。中山市首席技师由市人社局管理,有学术、业绩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受处分及刑事处罚等情况,将会被取消资格、收回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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