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业经中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次审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草案进行了修改,为保障地方立法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再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如对草案修改稿有意见和建议,在10月19日前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特此公告
信函寄送地址:中山市兴中道1 号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528400
传真号码:(0760)88300729
电子邮箱:zsrdfgw@163.com
联系电话:(0760)88307876、88333198
附件: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中山市人大会常委会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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