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下月起取消 进口食品通关更便捷
本报讯(记者 黄凡 通讯员 谭文华 蓝露明)记者19日从中山海关获悉,根据海关总署公告,从10月1日起,将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监管从“备案制 ”转为 “抽查制”。
据中山海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8月,经中山港口岸进口食品共1353批、1.39亿美元,主要包括乳制品、酒类、果仁、饼干、糖果、饮料、方便面等。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将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据介绍,预包装食品是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取消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备案要求,减少了进口预包装食品通关手续,便利了相关进口企业,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日前,中山港海关已通过多种方式对中山市食品进口企业开展培训和政策宣讲,保障进口商享受政策红利。
中山港海关提醒,取消备案不是取消监管,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作为食品检验项目之一,由海关依照食品安全和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检验。预包装食品在进口过程中还是会被海关部门抽中现场查验或实验室送检。进口预包装食品被抽中现场查验或实验室检验的,进口商应当向海关人员提交其合格证明材料、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原件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及其他证明材料。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进口商应当负责审核其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同时,建议消费者应尽量从正规渠道购买进口食品,购买时可以向商家索要食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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