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6人因违规公款吃喝等受处分

中山日报 2019-09-11 05:49

扫二维码看更详细内容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钟继宣)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市纪委监委昨通报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3年至2017年,市统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晓冬指使工作人员从财政经费中套取78万余元,违规设立“小金库”,并违规组织公款吃喝,公款旅游,2014年至2017年间消费30余万元。2019年1月,周晓冬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016年4月,时任西区党工委委员范烈欣、时任西区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公室主任陈恒组织培训班学员十余人违规到景点游玩、观看演出等,并将1万余元花费在培训经费中违规公款报销。2019年4月,范烈欣、陈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诫勉处理。

2014年1月至2016年7月,黄湘漪在担任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期间,默许放任、违规审批公务接待、公款宴请开支9宗,共计1万余元;违规组织公务接待、公款宴请活动63宗,共计11万余元。2019年6月,黄湘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0年11月至2017年2月,时任小榄镇生产力促进中心(镇属企业)主任梁永海公车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14万余元。此外,梁永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2月,梁永海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016年至2017年1月,三乡镇光后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龙朝晖违规套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奖金5万余元。2018年12月,龙朝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瑞明受到诫勉处理。

“节点”亦是“考点”。市纪委监委指出,全市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不移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工作上出现“疲劳综合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中秋、国庆关键节点,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不断净化节日风气,以作风建设的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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