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坟通告

中山商报 2019-08-20 04:54

因公共利益需要,现对槎桥土名“娘奶坳”高压线以南“猪山、杉林山”一带土地实行征收,需要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根据市政府《中山市殡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上述范围内的所有坟主于2019年8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所属东区槎桥经联社登记,并于2019年10月30日前由坟主自行搬迁完毕(不允许就地或在周边土地再作深埋处理)。逾期不迁的,作无主坟处理,由该项目施工单位负责全面清理坟岗工作。

特此通告。

登记地址:槎桥经联社

登记联系人:唐华亮,电话:88922193

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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