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禁上港珠澳大桥 海关查获2968块锂电池
本报讯(记者许晖)近日,拱北海关下属的港珠澳大桥海关查获2968块锂电池,货重79千克,按规定作退运处理。
昨日,记者从拱北海关了解到,5日,中山市某公司向海关申报经由港珠澳大桥口岸出口锂电池一批,数量2968个,货重79千克,货值54373.76元。海关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属于港珠澳大桥上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遂按规定作退运处理,并联系大桥局以及交管部门对该货物运输工具进行后续处置。
海关提醒,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者物品。锂电池属于危险货物,根据港珠澳大桥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相关要求,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港珠澳大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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