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升规持续成长财政奖励持续三年 中山市拟出台意见加大新升规企业奖励力度,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第三年每年奖励10万-20万元

中山日报 2019-08-11 01:26

本报讯(记者 黄凡)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拟第一年奖励10万元,第二、第三年满足增长条件,拟每年奖励10万-20万元。近日,市工信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意见时间为8月9日至23日。

据悉,中山市将以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推荐纳入中山市上规上限培育企业名录,及时跟踪掌握库内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加大对库内企业的政策倾斜支持力度,同等条件下专项资金申报优先考虑库内企业及新升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升规企业的专项培训,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统计报表等方面辅导。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山市拟对新升规工业企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9年-2020年期间,第一年新升规的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升规后第二年(含2018年新升规)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增长10%—20%(含20%)的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升规后第三年(含2017年、2018年新升规)仍留在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内,连续两年增长10%—20%(含20%)的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连续两年增长20%以上的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新升规工业企业继续享受“助保贷”贴息政策,每家企业累计获得贴息次数最多为2次,每年最高30万元。同时,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对新升规企业给予配套奖励,用于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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