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三轮“减证便民”专项清理行动结束 9项证明被取消 3项证明获调整

中山日报 2019-08-04 01:30

本报讯(见习生 王蔚然 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娟)记者8月3日从市司法局获悉,中山市今年4月份起开展的第三轮“减证便民”专项清理行动已完成。经过清理,全市新增1项保留证明事项,取消9项证明事项,3项取消证明事项获调整。其中,市民申办机动车驾驶证时,只需在医院体检,无需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三轮清理取消证明事项165项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清理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第三轮“减证便民”行动,三轮清理工作共计宣布保留证明事项38项、取消证明事项165项。取消的证明事项主要集中在民政、社保、计生等领域,涉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参保证明、同址证明等相关内容。

据悉,此轮清理对原先列入保留的证明事项目录但国家、省级层面后续已公布取消的事项进行清查。经清理,中山市保留证明事项38项调整为33项,取消证明事项165项调整为174项,并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证明事项“正、负面清单”。

此次保留的证明事项是由市市场监管局主管的“产地证明”,用途是证明产品的产地,以确定企业可以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该证明由镇区农业工作机构开具。此次取消的9项证明,除了取消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外,还有用于办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办理历史用地确权审核的《土地申请表》盖章。此外还取消了参保人、退休人员及实业人员死亡证明材料。

此外,《取消证明事项目录》中有3项作了调整,其中驾校教练员在变更备案时、客运司机和网约车司机等到期换证时本要提交的“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证明”,均调整为向公安交警部门核查。

●构建长效机制,根除“奇葩”证明

去年9月,为推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回应涉及群众利益的堵点、痛点,国家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接受群众对地方和部门设立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的投诉。

截至目前,中山市已通过该平台办理群众批评、建议6宗,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各职能部门网站等渠道收集到群众意见建议11件。这些意见建议,都已转办给相关部门处理并把结果反馈给了市民。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山市将在“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基础上,构建“减证便民”的长效机制,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原则”作为今后新设证明事项的评价标尺。同时,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关”,防止证明事项边减边增、明减暗增,从根本上铲除“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滋生的“土壤”,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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