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清算公告
2019年2月28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中山市沙溪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中山嘉乐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根据该院指定,由中山市成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清算组成员,依法负责对被申请人的强制清算工作。现清算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一、中山嘉乐食品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二、 中山嘉乐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三、 清算组办公地址:中山市东区起湾道盛景园C座7栋二楼,联系人:张悦霖,办公电话:0760-23321998手机号码: 13790705592
特此公告!
中山嘉乐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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