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法院创新文书送达流程促司法提速 探索文书送达“中山方式”
法院文书“送达难”与“执行难”、曾经的“立案难”并称法院“三难”。如今,这一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痛点”有望在市第一法院得到极大缓解。5月13日开始,市第一法院和中山邮政EMS开展司法专邮质效提升合作,邮政EMS送达中心正式入驻法院,通过重塑流程将送达工作彻底从审判工作中剥离出来,并以具体案件的送达成效来决定费用支付。这一创新的文书送达流程将有力促进司法提速。
本报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吴娟欢
■困扰:送达难成法院“痛点”
市一法院诉讼服务团队负责人黄毅华介绍,民商事案件送达难,一方面由于被告散居全国各地,有的甚至在国外,接收法院传递文书材料具有许多不确定性。此外,外省案件送达周期长,占据了整个案件大部分时间。
黄毅华说,法律文书的送达程序一般分为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如果都无法送达,则进行公告送达,而一旦进行公告,耗时至少要2个月时间。在直接送达方面,市第一法院工作人员共400余人,但去年全院新收含旧存案件高达8万余件。受制于“案多人少”的现状,单纯依靠法院自身人力资源难以负荷所有民商事案件文书的送达工作。
“邮寄送达如果遇上一个案件多个被告,得保证所有被告都接收到了文书才视为送达有效,否则又得陷入公告送达的循环,周期长而且浪费了资源。一些当事人在外地,采用邮寄送达一次的成本可能就达到200元。”
随着科技发展,如今,法院增加了电子送达方式,即手机、传真、邮箱和微信等都可以,但前提是要获知当事人的以上相关信息。而公告送达不但占用人力物力,耗费大量的诉讼资源,且公告“送而不达”“达而不到”现象比较突出。如何重塑司法审判流程,让司法审判提速,让公平正义来得更及时?
■创新:文书投递按时效收费
黄毅华介绍,法院近几年和EMS探索出了送达工作“5天3投”模式,单个案件最长送达时间缩短到6天。但市第一法院近年来收案量持续走高,该院每月需要邮寄的文书约1.5万件,一年高达20万件,送达难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以往,邮政送达文书是和普通快递一样投递,采取按件计费的形式。快递员的收入与派送量挂钩,而不是与投递成功率挂钩。这种计酬机制无法充分调动快递员送达法律文书的积极性和能动性。”黄毅华说,新模式中将送达效率归为四档,7日内送达为一档;7-10日为二档;10-15日为三档,15日以上为四档。一档和四档的支付费用差别很大。“以时效衡量寄件价值,能极大提升邮寄送达的效率,预计50%的文书能在7个工作日内送达。”
在中山邮政EMS政务中心项目主管高宝玲看来,此次新合作也是EMS内部对文书邮寄送达方式的一次“革命”。为此,中山邮政EMS成立了专门的送达队伍进驻法院办公,并招募了一批更为专业的专职快递员。由于计价方式的转变,EMS针对快递员的考核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对于快递员而言,送得越快奖励就越高。
■改革:探索文书送达“中山方式”
“司法改革初期,我们只是简单地将事务性工作外包,寻求"代工";现在,我们以实际质效为导向,向社会专业力量要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产品"。”市第一法院副院长廖志良表示,司法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市第一法院也向社会化服务的提供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逼其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产品。
“以法律文书送达服务为例,按照案件整体送达的效果为导向,颠覆了过去邮递员按件投送的单一工作逻辑,倒逼服务方改革主动丰富送达服务的类型和途径,"多元送达"有效地提升了送达质量和效果。”廖志良说,此次通过重塑流程,送达工作也彻底从审判工作中剥离出来,法院办案团队将更加纯粹。
高宝玲告诉记者,在全国邮政EMS与法院的业务合作中,这种打破传统的模式还是首创。“我们也希望通过新的合作方式,解决法院文书送达难的痛点,提供文书送达的"中山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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