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对簿公堂 纠纷诉前化解 受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委派,洋三律师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陈静 刘颖清)5月27日,三乡、坦洲等地交通因暴雨受到严重影响,中山某建筑公司和原告谭先生的委托代理人还是如约赶到了城区。当日,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在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结案。建筑公司当场支付了调解款项3.5万余元,谭先生也签署撤回预立案登记申请。
5月6日,广东某建筑公司及包工头刘某被谭先生起诉至市第一法院,要求建筑公司和刘某连带支付工伤赔偿款。5月8日,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案件委派至中山市律师调解中心,律调中心分案至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
经过前期沟通,双方定于5月27日到律师调解工作室见面调解。5月27日早晨,中山暴雨红色预警生效,三乡、坦洲等地因暴雨影响严重阻碍了交通运行,但出于对律师调解工作的充分信任,原告谭先生的代理人与被告建筑公司的受托员工,冒着大雨如期赶到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
洋三律师事务所主任成冬红确定特聘调解员赖初帆主持调解,赖律师为双方分析了相关法律规定,并针对双方当事人的诉求提供调解方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记者了解到,去年1月,市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聘请了55位律师调解员,建立了三个律师调解工作室。“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可以形成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纠纷调解机制,提升调解的成功率、满意率。”中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律师调解工作室不仅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并对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立提供了有益尝试。当前,律师调解工作室已经成功调解多宗物业纠纷,更多案件的调解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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