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发布 市民文明公约“12条” 近20万人次参与投票,接地气容易记受群众认可

南方日报 2019-05-17 06:20

南方日报讯(记者/罗丽娟)“遛狗拴绳不留便”“禁烟区域不吸烟”“车窗楼上不抛物”……中山市民文明公约于日前正式发布。通过全民征集,中山市民文明公约评选活动一共收到19.5万人次的投票,最终票选出“文明公约12条”。

在中山市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匡和平看来,文明公约作为一种实现社会善治的有效方式,归根到底是一种契约行为。“每个城市为实现社会善治都有一篮子的办法,制定文明公约是其中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匡和平说,中山市民文明公约是通过广泛征集选出来的,得到大家的广泛认同,形成共识产生的,具有天然约束力。

登上“中国好人”榜的中山道德模范李燕珍认为,中山市民文明公约“接地气、容易记”,包括了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方面面。李燕珍对其中的“友善待人不冷漠”体会尤深。她说,中山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升,从老人跌倒不敢扶,到现在老人跌倒不但敢扶,还涌现出一批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的中国好人、广东好人、中山好人,“这些都是中山人精神素质不断提升的具体体现。”

中山市民文明公约征集活动开展以来,通过网络邮箱、微信、手机APP、网站、邮寄信件的方式广泛进行征集,主办方一共收到6万多条信息。

中山市文明办主任彭晓新表示,《中山市民文明公约》呈现了三个特点:一是从小切口见大主题,12条文明公约都是从市民身边的小事出发,又抓住了社会治理、城市文明这一大主题;二是内容“新”追求“高”,比如从以往的“不要乱扔垃圾”到如今提出“垃圾分类”“文明养宠”倡议,有了新的内涵和追求;三是形式“活”容易记。在表述上,采取七字一句“12不”的形式,有亲切感,便于市民口口相传。

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作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新时期的中山对创文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当前,中山市正围绕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宜居宜业宜游生活圈目标,抓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布局。通过牢牢抓住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这个根本,在市民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春风化雨、层层渗透、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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