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创园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入园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启动经费补贴

中山日报 2019-05-11 05:01

本报讯(记者 何淼 通讯员 李思宇)5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中国中山留学人员创业园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的市民,可于5月25日前向市人社局反馈。

《征求意见稿》规定,市人社局根据留创园(留创园分园)入园企业创新创业情况,给予留创园(留创园分园)管理办公室每年最高100万元工作经费补贴。具体资助标准为:留创园管理办公室上一年度成功新引进10家(含)以上入园企业的,本年度给予100万元补贴,每减少1家入园企业的,相应减少10万元补贴;留创园分园管理办公室上一年度成功新引进5家(含)以上入园企业的,本年度给予100万元补贴,每减少1家入园企业的,相应减少20万元补贴。按要求,留创园(留创园分园)管理办公室补贴经费主要用于留创园及留创园分园管理队伍建设、园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入园项目引进等。

在入园企业创业启动经费方面,具体资助标准为:根据创业项目的技术先进性、项目可行性和产业化前景及企业实际运作情况,一次性给予入园企业最高200万元的启动经费补贴。按要求,创业启动经费主要用于入园企业创业项目孵化、产品研发、仪器设备购置、中试投产、聘请工作人员、改善科研生产条件以及开展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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