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第一法院通报该院去年至今扫黑除恶“成绩单” 376人受审198人获刑
长期盘踞公园内聚赌,还利用工具操纵赌局非法获利;特大传销组织案开庭审理,涉案人员多达150余名,法院不得不拆分案持续开庭4个多月……5月9日,市第一法院通报了该院一年多以来扫黑除恶的“成绩单”。 2018年1月至今,376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在市第一法院接受审判,截至2019年4月30日共198人获刑。
本报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王念 吴娟欢
■黑恶势力盘踞公园聚赌,20人涉数罪被起诉
2016年开始,以莫某毅为首的本地籍,以薛某胜等人为首的粤西及广西籍,以李某超为首的四川、贵州籍犯罪集团成员等共计20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在中山市石岐区逸仙湖公园内招揽、组织不特定人群聚赌,并在赌博过程中利用电脑牌、“打火机”等工具操纵赌局,非法获利。
同时,为索取赌债及达到对公园内赌博场所的非法控制,莫某毅、林某、梁某康等人多次对赌客及公园内的群众实施不同程度的殴打,造成恶劣影响。此外,莫某毅多次采取捏造事实、恐吓、威逼等方式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数额特别巨大。
除了被指控犯寻衅滋事和赌博罪外,多名被告人还被指控犯诈骗罪。最大一笔诈骗金额为4.5万元。2017年12月29日凌晨,被告人韦某建等人在逸仙湖公园士多店旁与被害人王某明以“赌三公吃大小”的方式赌博。期间,被告人韦某建等人利用电脑牌等出千工具相互配合,骗取王某明4.5万元和黄金手链1条。破案后,赃款均未缴回。
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莫某毅多次以被害人林某存在违规工程,要向相关领导及部门举报为由恐吓、威胁林某向其索取钱财,数额共计136.8万元。2017年4月,莫某毅利用他人身份资料再次胁迫林某写下25万元的借据。并要求林某在同年6月30日前付清。破案后,赃款均未缴回。
2018年4月至5月,警方先后抓获该黑恶势力团伙成员。检察机关认为,莫某毅结伙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赌博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余被告人分别被以犯赌博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追究刑事责任。
■特大传销团伙被捣毁,150余名被告人被判刑
从2018年11月起至今年3月,市第一法院先后开庭审理“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传销组织案。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人多达150余名,法院拆分为多个系列案分别开庭。被告人黄某朗等人在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的领导下,以传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为名,在不具有任何产品销售的情况下,在坦洲镇等地进行传销活动,骗取他人钱财。
其中,黄某朗作为大主任,直接负责管理坦神南路某503房的传销窝点,刘某明为该窝点管家,刘某娣等人为该窝点业务代表,控制被诱骗进入该窝点的被害人刘先生等人以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除了限制被诱骗到传销窝点的被害人人身及通讯自由,一些传销组织人员还对反抗的被害人实施殴打。
2018年2月,中山警方捣毁该特大传销组织,抓获被告人150余名,并成功解救数十名被害人。涉案传销组织人员中绝大多数是初中文化,还有部分小学文化,均无业。被以犯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后,绝大多数被告人在庭上认罪。
法院认为,涉案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结伙非法拘禁他人,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惩处。近日,法院结合案情,对被告人处1年1个月10日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去年至今共198名涉黑涉恶人员获刑
记者从市第一法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已有多起涉黑涉恶案件在该院开庭审理。1月14日-15日,该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等8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抢劫案。1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明等17人非法拘禁案。3月11日-12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唐某欣等27人非法拘禁案。3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随某等10人非法经营一案。
2018年1月至今,376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在中山第一法院接受审判。截至2019年4月30日共198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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