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领导到南头、黄圃督导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时要求 将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范畴

中山日报 2019-04-26 04:55

本报讯(记者 徐钧钻)昨日下午,副市长袁永康率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行先后到南头镇、黄圃镇,一线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在走访南头镇民安工业区、黄圃镇大雁工业区后,袁永康要求,要从严落实“河长制”,强化农村内河涌等水体整治,同时将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范畴,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

黄圃镇大雁工业区规划面积约6000亩,大魁涌流经其中。工业区内企业以家用电器、五金制造、装备机械、工程塑料等及其配套产业为主,通过市镇两级环境部门审批环评或备案登记企业有117家。3月27日,本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AB面》报道了大雁村人居环境黑点问题后,黄圃镇迅速召开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议。近一个月来,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会议部署主动作为,相互配合,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现场大魁涌水体环境已取得较大改善。

袁永康一行调研发现,该工业区实际产生的污水量超出该村污水处理站每天的污水处理负荷,是造成大魁涌水质恶化主要原因,强调要下大力气改善这一情况。在南头镇民安工业区,袁永康一行还向一化工企业了解了其生产流程及污水处理情况。

袁永康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好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二要压实责任,主动作为,从严审批排放资格,尽快组织开展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三要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站能力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能力;四要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五要将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规民约范畴,通过村规民约“约”出和谐民风,杜绝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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