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运行一年,帮扶群众逾1500人次 “二次救助”让患病市民“心不慌”
家住民众镇的阿丽与阿桂两口子都在工厂上班,勤勤恳恳,儿子就读小学二年级,一家三口本过着平静而幸福的生活。2017年9月阿丽感觉身体关节偶发疼痛,30岁的她被确诊患有急性白血病。骨髓移植后,近期又复发感染,并在3月28日正式住进市人民医院。经历几次救助,这次两口子没有前几次那么心慌了。
去年4月18日试运行、6月正式成立的“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一年来帮助了许多类似阿丽这样的人。她们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及市镇两级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后,再通过该中心的“二次救助”,得到了更多帮扶。
■“一帮再帮”让患病市民更放心看病
4月18日上午,坐落在沙石公路的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宽敞整洁。工作人员在此接待困难市民的咨询,核实材料,发放资金。墙面上挂满一面面由受助市民送来的锦旗。
中心救助对象是哪些人?如何申请救助?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救助对象包括三类人群:一是本市户籍的低保、低收入对象,二是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的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三是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准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申请对象可通过镇区民政部门或直接到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申请。
像民众镇的阿丽目前已完成骨髓移植,主要是复诊与康复治疗期拿药的费用让其感到“压力山大”。
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副主任李焕儿告诉记者,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及市镇两级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后,2018年阿丽仍需自行解决的医疗费用6.91万元。根据办法,“若单次或累计尚未解决的自费费用为3000元或以上,按70%给予专项救助,每年救助限额为10万元”、“经一次专项救助后,救助范围内单次或累计尚未解决的医疗费用(自付+自费)3000元或以上的,按剩余部分80%实施救助,每年限额为5万元。”等条款。阿丽先后获得了一次专项慈善救助4.84万元、二次救助1.79万元。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还为其“双低”身份发放了500元小额救助金。
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现场走访,该中心还通过挂靠在市慈善总会下的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基金向社会筹款,为阿丽众筹了6195元。“这次阿丽住院后仍在治疗中。我们也将根据慈善救助办法,一如既往地给予帮助。”李焕儿说道。
■政企携手解决“平时过得去、关键看病难”
“帮扶大病群体”是中山市去年高质量完成的“中山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
在政府政策救助方面,去年,中山市修订后的《中山市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扩大了救助对象范围,对“支出型救助对象”将采取医疗费用支出及家庭财产认定分段式标准,以更好地解决困难家庭“看病难”,和普通家庭“因病致困”等社会问题。
在慈善专项救助方面,中山市去年4月18日创新性地成立了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中心暨中山市完美慈善帮扶中心,由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共同搭建。成立一年来,采用“政府专项资金+社会慈善资金”,主动发现、精准救助了许多享受了医疗救助及政策救助后仍然受困的群体。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帮扶中心救助大病困难群众超过1500人次,发放救助金超过350万元。
本报记者 徐钧钻 通讯员 钟民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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