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公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 6人获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记者 何淼)4月9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第一季度中山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已公布,共有25家企业(个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未经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等违法行为而上榜。其中,有6人因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刑并处罚金。
公布显示,25宗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中,有22宗是拖欠工资,1宗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动派遣业务”、1宗为“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时限”、1宗为“使用童工”。有9宗拖欠工资违法行为,市人社局对经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另外,对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6个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判刑并处以罚金。
此次公布名单中,拖欠工人工资金额最多的是张德智,他承接中山市板芙镇领美江畔豪苑工程部分项目部分装饰装修工程,拖欠22人劳动报酬约200万元;因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获刑最重的是中山市俊景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王之俊,其拖欠22名员工2015年11月至2018年2月工资共计63万元,经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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