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诉公告 中山日报 2019-03-26 02:15 本会决定上述期间中止案件的审理。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应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材料。逾期不到庭,本会对你方依法作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60-88872616。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新闻推荐中山:建沿海经济带枢纽城市中山市是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图为中心城区风景如画。今年,中山市将抓住历史性机遇,谋划好关系中山长远发展的战略安排。图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