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征求公众意见 群众对立法有建议 “家门口”可反映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实习生 卢泓宇 通讯员 刘月莹)3月19日,市司法局起草的《中山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二稿下称《规范》),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界意见。根据《规范》要求,中山市将在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处建立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群众对立法工作有建议,家门口就有人倾听。
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市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基层直接了解基层民意的重要平台。中山市为了进一步健全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完善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制定《规范》。
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如何选取?《规范》规定,联系点除了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外,还要积极参与市政府立法各项工作,并在地域、行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和基层性。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主要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高校和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内选取。
《规范》要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要充分发挥基层优势,采取调查研究、座谈讨论、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收集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对于中山市已出台的政府规章的实施情况,联系点要进行跟踪,收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映基层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月25日前,社会公众可向市司法局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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