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划定首阶段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根据《通告》,中山市第一阶段将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五桂山、南朗镇、港口镇、沙溪镇、大涌镇等11个区镇划为全天候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低排放控制区)。控制区内使用柴油发动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需达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禁止使用冒黑烟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救灾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通告》规定,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为宣传教育期,对违反规定在禁用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相关部门进行劝阻。4月起,对违反《通告》规定在禁用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可依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一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2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工整治。
据中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在第一阶段实施过程中形成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管理措施后,计划根据中山市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在第二阶段扩大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实施范围至全市域,从而进一步加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促进减少中山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
新闻推荐
女管教坚持感化赢得信任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南都记者走进市公安局看守所,探访管教民警的工作点滴
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南都记者走进市公安局看守所,探访管教民警的工作点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