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学前教育拨款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

广州日报 2019-03-05 04:17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翔宇)昨日,记者从中山市教体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中山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从2019年起,全市将建立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从今年起,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5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给予经费补助。

近日,市教体局及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全市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全市将建立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

按照《通知》要求,从2019年起,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500元,目前实际执行标准高于现定标准的不得降低。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参照全市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给予经费补助。

同时,《通知》也对生均经费核拨人数以及经费用途做出规定。生均拨款人数,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幼儿园办学规模内的实际在园人数为准。生均经费用途方面,公办幼儿园主要用于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的保育教育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补助经费由幼儿园统筹用于保障运行管理各项支出,重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教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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