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唐颖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抓紧理论学习,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人大工作
按照市委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工作部署,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坚持作为常委会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常设议题、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长期主题,作为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培训的第一课程。努力在大学习中提高政治担当,在深调研中提升谋划水平,在真落实中增强履职实效。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意见》《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全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召开,立法、监督、决定、选举、任免等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汇报,确保人大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把中山建设成为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支撑点、沿海经济带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极的目标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建设创新中山、法治中山、文明中山、平安中山、美丽中山的工作部署,找准履职切入点,把握工作着力点,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保持中山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抓实依法履职,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人民群众关切,紧扣法治中山建设,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一)有序推进地方立法。
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用好地方立法权。年内,修正法规1件,审议法规案3件,备案审查政府规章3件、规范性文件24件。
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加强立法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论证,科学谋划制定年度立法计划,使有限立法资源更好满足公共需求。继续修改停车场条例,启动审议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立法后评估并予以修正。推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利益。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民意扩大公众参与,制定《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借助中山地方立法研究院及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的专业优势,对法规内容和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立法论证评估。
强化备案审查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委托审查机制、会审机制。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主动审查率达100%。对于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审查,并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提出相关意见,推动落实修改。对2016年以前市政府报备未审仍在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向后延伸审查。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依法修订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依法作出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议案实施方案、批准2017年财政决算、批准中山市“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和重大建设项目调整方案的决议,作出批准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及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方案的决定,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激发镇区活力等政策实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依法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五次会议,补选市人民政府市长、选举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作出关于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定,支持法院积极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社会民生重大关切,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促进经济社会改革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
财经监督创新方式,增强监督刚性。首次听取和审议市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促进政府全面了解国有资产存量,摸清国有资产底数,推进管理公开透明;首次约谈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负责人,促进责任主体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落实整改工作任务;首次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议,促进市政府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的导向作用,推进分诊医疗,制定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基金支出政策;首次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议,促进政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和管理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满足市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审计工作报告,注重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部门预算支出的约束作用,及时纠正个别部门支付方式不规范等问题。
民生监督直面热点,提升监督实效。聚焦入学难问题,将《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议案》列为市人代会一号议案,通过组织代表视察、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政府组成人员座谈会,推进公办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效增加学位供给。聚焦交通拥堵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职能部门立行立改,促使城区89个主要交通路口红灯允许右转等建议得到落实。聚焦城乡垃圾处理难题,对全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对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扩容和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开展跟踪调研。聚焦大气污染防治问题,对中山市开展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及典型行业“共性工厂”运行和监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报告,组织对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情况、强台风“山竹”对中山农业的影响等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开展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执法检查,着力推动美丽中山建设。聚焦公共文化建设,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提升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人大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合力,通过微信公众号和代表联络站等平台,切实反映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市相关部门和镇区解决民生民计问题405件。
司法监督突出重点,促进公平正义。关注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组织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工作,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助力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关注平安中山建设,调研督导“智慧公安”建设,推动以“智慧公安”促中山平安。关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代表视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关注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听取和审议市“法检两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报告。关注执法规范化,专题调研司法机关执法规范化情况,促进公正司法、规范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对贯彻实施律师法及全国、省、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相关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律师“会见难”等问题。
(四)依法开展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
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依法补选3名省人大代表。依法及时做好人事任免和代表职务变动退补工作,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人员52人次,补选市人大代表6名,参与宪法宣誓37人次。接受3名省人大代表、12名市人大代表的辞职请求。
三、抓好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紧扣建设新时代人大“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要求,抓好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两支队伍建设。
(一)代表工作展现新作为。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进一步夯实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全市已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站71个、联络点86个,这些站点已成为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平台。各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每月开展定期接待选民群众活动,全市累计进站活动的市镇人大代表达1000多人次,接待选民群众逾5000人次。做好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培训工作,精心组织代表开展专题培训、履职培训。
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实效。全年组织四级代表8000多人次参加专项活动。以“三集中四联动”(集中主题、集中履职、集中宣传协同联动四级人大代表)的形式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推动解决了一批重大民生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予以充分肯定。针对在主题活动中发现的教师缺编问题,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约见省直部门有关负责人。支持人大代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进一步创新建议办理方式。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16件(含议案转建议),《关于加大政府性投入确保学前教育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达80%以上占比的建议》等6件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相关工作机构全程督办。通过建立对口、跟踪、集中督办机制,推动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整改落实。
(二)自身建设呈现新风貌。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政治定力,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市纪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机关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修改完善常委会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主动履职、有效履职,推动机关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建成环保监督、代表履职等四个信息平台。切实抓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中山人大微信公众号和“代表之声”栏目成为传递人大好声音的主要载体。落实领导接访群众工作,多管齐下化解信访历史积案,全年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39件。对口扶贫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开展与外国地方议会的友好交往,加强与港澳社团和海外侨胞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好外事和侨务工作。
四、抓牢基层人大,镇区人大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全面落实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的要求,成立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旭东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计划,召开镇区人大工作推进会,推动镇区人大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省人大常委会推介了中山经验做法。
党对人大工作领导全面加强,各镇区人大累计向党委专题报告人大工作129次。组织建设标准化、日常工作规范化、运行管理制度化整体水平全面提升,依法有序召开人代会42次,作出重大事项决议决定137项。主席团闭会期间工作逐步规范,累计组织代表听取和讨论政府专项工作报告98项,开展执法检查50项,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142次,督办代表议案建议480件,参与省市立法项目19件。小榄和南朗组织代表专业小组开展专题监督活动,横栏开展人大代表与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面对面询问,东区创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方式,石岐率先出台人大代表履职评价办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荣获“广东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贡献奖”称号,石岐和板芙荣获“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先进集体”称号。小榄、五桂山获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个案奖。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市委总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依法履职、积极作为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察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基层人大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热情参与、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立法主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民主立法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跟踪问效、一抓到底做得不够,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代表与群众的联系还需要进一步做细做实,自身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以改革再出发的新姿态推动新时代中山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改革开放赋予人大的历史使命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工作和处理问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新时代新起点面临的形势与任务、使命与担当。切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同志的看家本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把人大制度的优势发挥出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全市新一轮改革发展贡献更多人大力量。
二、坚持依法履职行权,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立法工作,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坚持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法规,继续开展对市停车场条例、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审议。二是加强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督刚性。围绕中山市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切实将发展机遇转化为发展优势。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听取审议2018年决算报告和2019年计划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报告、2018年审计工作报告和2018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监督,强化预算监督刚性。听取审议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治落实情况、老旧楼房加装电梯、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农村人居环境状况、科技创新驱动、专利保护等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的实施情况,促进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正确实施。三是围绕促进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
三、坚持创新引领,提升代表和基层人大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载体建设,拓宽履职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络站的覆盖面及活动内容,丰富代表联络站的组建方式,通过组建重大工程、重要工作、重要项目代表联络站以及在各镇区行业协会设联络站,增加专业代表联络站点,布局上做到站与点结合、综合与专业结合,方式上做到定点接访与定期走访、定题专访结合。积极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专题询问及代表主题活动。二是健全制度措施,完善履职机制。做好代表经费保障、群众评议代表、代表建议督办及代表履职登记与评价等工作。三是优化代表培训,提高履职能力。结合人大重要工作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开展代表专业小组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深入开展“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年”活动,在新的起点上推动镇区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推进镇人代会主席团议事规则、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议案建议处理制度,以及区人大工委工作规则和财政监督制度的落实,探索开展代表票决民生实事、电子表决人大决议决定等工作。
四、坚持与时俱进,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健全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进一步推动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镇区人大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加强能力建设,通过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为民和服务群众的能力,践行法治、依法办事的能力,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能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做好精准扶贫、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大宣传工作,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拓宽监督途径、提升监督效能。
各位代表,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作为谱写新篇章。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制度自信,坚持创新前行,推动中山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敬献中华人民共和国70华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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