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两院”交出2018年“成绩单” 助力平安中山护航民营经济
2月21日下午,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在孙中山纪念堂开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祥考分别作报告,代表中山“两院”交出年度工作“成绩单”。
过去一年,中山市人民法院深入推进法治中山、平安中山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3179件,结案117974件,同比分别上升6.57%、17.40%,法官人均结案326件,同比增加42件;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平安中山建设,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南方日报记者何伟楠
法院?
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严打涉民生犯罪
根据潘墀所作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8年,全市两级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882件,审结6238件,同比分别增长3.21%、2.20%,在生效判决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359人。
一年来,市两级法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注重“打伞”“打财”两手抓,共审结涉黑恶案件24件86人,审结了一批涉黑涉恶要案;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盗窃等案件1724件2211人,严厉打击涉民生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恶意欠薪、电信网络诈骗、危险驾驶等案件1873件1825人;重拳惩处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29件180人,维护了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持对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毒品犯罪484件490人,助力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
为了助推“两个生态”建设,中山市中级法院加强与市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助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3件65人,同比分别增长51.42%、71.05%,其中,被告人原为处级干部11人、厅级干部3人。严惩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犯罪,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等案件18件24人,保护了中山美丽生态环境,保障中山绿色发展。
2018年,中山法院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坚持罪责法定、疑罪从无,对2566名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或免于刑事处罚,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全力破解执行难推进诚信中山建设
潘墀表示,过去一年,中山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有效破解案件执行难题,相关数据均达到最高人民法院预设的要求。
据报告,2016年至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3250件,结案108429件,结案率92.52%,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93.85%,终本案件合格率超过90%,赴京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涉行政机关作为被执行主体案件21件,全部执结。
一年来,为了创新执行方式,中山市两级法院结合工作实际,通过依托大数据平台对涉案房地产等进行快速评估,缩短办案周期,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缓解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针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执行工作网上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信息即时录入、数据批量推送、重要流程节点同步公开,案件合格率不断提升。
2018年,中山法院加大对各种抗拒执行、规避执行、阻碍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用足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市两级法院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或妨害公务罪案件32人,司法拘留231人,罚款208万元,限制出境64人次,限制高消费65096人次,纳入并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285人(个)。迫于信用惩戒压力,50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标的额达2000余万元的义务。
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叶祥考作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他表示,过去一年,中山市两级检察院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共批捕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69件451人,起诉292件491人,依法办理了广东“云联惠”网络传销犯罪团伙24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51件63人,起诉57件77人;在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室,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监督。
同时,中山市检察机关还进一步加大民营经济司法保护力度,认真落实对民营经济的平等司法保护措施,完善“非公经济检察工作联络点”建设,依法批捕暴力讨债、强迫交易等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66件83人,起诉83件122人,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案件的法律监督,开展“涉产权刑事申诉案件甄别纠正工作推进年”活动,办理民营企业家申诉案件40件;在办理案件时严格区分“五个界限”,慎重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慎重查扣冻结企业财产、慎重发布涉案新闻信息,切实维护了民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秩序。
过去一年,中山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民生检察工作,依法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涉众型犯罪,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诈骗等犯罪55件145人,起诉97件227人;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该类案件43件103人,起诉30件44人;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犯罪1809件1809人;强化对危害民生案件的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该类案件15件15人。
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965件
据报告,中山市两级人民检察院2018年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965件7788人,同比上升3%和11%,批准、决定逮捕3912件596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661件9167人,同比上升3%和8%,提起公诉5789件7743人;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活动,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574件930人,起诉641件1044人;批捕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604件2174人,起诉1646件2182人。
中山市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检察环节扫黑除恶工作的统筹指挥和督促指导,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共批捕涉黑恶犯罪218件1011人,起诉涉黑恶犯罪203件791人;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线索和“保护伞”案件线索的深挖排查工作,发现并移动犯罪线索30条。
一年来,中山市两级检察院还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维护稳定工作,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积极参与依法化解社会矛盾12个专项行动,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684件,同比上升26%;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化”检察服务,不断提高司法便民水平;深入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合法权益;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16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4万元。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市两级检察院全年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1件106人,起诉91件119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批捕未成年人犯罪169件215人,不批捕82人,起诉171件220人,不起诉60人。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市教体局、团市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守护花开”防止性侵害未成年人专项行动,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还分别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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