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中山的婚嫁风俗
婚姻乃人生大事,过去的未婚男女除了坦洲、横栏、民众、五桂山个别地方通过对歌相识相恋之外,大多由媒人介绍撮合,男女双方没有自主的权利。到了民国时期,这种局面慢慢开始瓦解,双方逐渐拥有了婚姻的自主权。除了上面所说的之外,中山过去的婚礼又有哪些呢?今天笔者就搜集了一些资料,带大家一起来解读老中山人婚礼中的那些美好姻缘。当然,还附精美的老照片,让大家一饱眼福……
“喜今日嘉礼初成,良缘遂缔。诗咏关雎,雅歌麟趾。瑞叶五世其昌,祥开二南之化。同心同德,宜室宜家。相敬如宾,永谐鱼水之欢。互助精诚,共盟鸳鸯之誓。此证!”
——《民国结婚证书》
据《中山市志》记载,新中国成立前,中山民间的婚嫁风俗十分繁琐,各地具体礼仪不尽相同,但一般有如下几个程序:
一、送“利市”。男女双方同意结婚后,男方择日向女方送订婚信物及其他礼物。石岐人称男家礼物出门时为“出盒”,女家由兄弟接受礼物,称“开盒”。部分沙田区称此礼为“拿茶叶”。
二、送年生。议订婚期前,男方再次送小龙凤饼、茶叶、椰角、油煎粉角等礼物及聘金和一对新人的出生年庚到女家,俗称“送茶礼”。
三、出阁。新娘出嫁当日子时,女家请子孙齐全的妇人在门口替新娘梳头,用柚叶煲水沐浴。早上吃其嫂或母亲煮的糖面条,换上崭新的嫁衣裳,由父兄打开大红雨伞遮着新娘出门,母亲或妆嫁娘则在门口向空中及新娘伞顶撒米,表示吉祥。
四、迎亲。抗日战争前,石岐、沙溪、小榄等地的迎亲是由男家租备花轿,挑着龙凤礼饼、猪肉、鲜活鱼鸡等聘礼担,由新郎亲自到女家迎娶新娘。水网地区则用船艇迎娶。新中国成立后,各地都以车代步,花轿已废弃了。
五、拜堂。新娘在新房中稍事休息后,由陪嫁娘带到厅堂,与新郎共拜天地及祖先神位,然后向翁姑和长辈敬茶,同时接受长辈的祝福与赠品。
除此之外,还有过火盆、摆喜酒、回门等礼仪。到1949年后,在人民政府的大力倡导下,越来越多的城乡青年废弃旧式婚礼铺张浪费的繁琐礼仪,以茶话会的形式举行集体婚礼或旅游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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