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区针对专项资金管理连续出台五个《办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 每年至少2亿元扶持重点产业发展
一年之计在于春。新春上班伊始,火炬区精心为经济科技发展谋篇布局。2月12日,火炬区管委会连续公布了《中山火炬开发区扶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五个办法,旨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每年不低于2亿元扶持重点产业发展
此次五个办法的出台是根据《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版)》、《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等“行动计划”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该区实际制定的,旨在进一步优化该区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记者从《中山火炬开发区扶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中看到,该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2亿元用于扶持重点产业发展。
办法中所指的专项资金采取股权投资、事后奖补、贷款贴息、租金补贴等方式列支开展项目扶持。主管部门跟踪项目的实施并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专项资金主要资助先进制造业重点项目引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光电产业、健康医药产业等十余个专项。
■科技创新扶持力度加大
其余的四个办法分别是:《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及“瞪羚”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中山火炬开发区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火炬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其中,领军企业是指经该区认定在经济规模方面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瞪羚”企业是指经该区认定成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领军及“瞪羚”企业专项资金从该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专项资金采用事后奖补方式对当年新认定的领军和“瞪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该区财政每年最高预算安排1亿元用于支持健康基地项目引进、项目研发与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质认证等(不支持已列入中德(中山)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采用事后补助的扶持方式。
该区财政预算还安排用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引进培育、平台建设、园区发展的专项资金,在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年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是指纳入研究院管理,高效整合区内外政、产、学、研、资、介等创新要素,以该区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重点,以支撑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全产业为目的的产业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该区每年从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1000万元,主要用于创新中心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重大技术攻关、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创业孵化、人才培养等科技创新活动。该办法中将创新中心分为区内创新中心和区外创新中心两类。对通过认定的区内创新中心,按照不超过创新中心总投入的50%给予支持,单个创新中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通过认定的区外创新中心,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两项均采取事前资助。
本报记者 谭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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