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区连发七份“新年大礼” 扶持经济发展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翎报道:春节假期一过,中山火炬区连发七份新年大礼,扶持经济发展。2月12日,中山火炬区连续公布了《中山火炬开发区扶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及“瞪羚”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中山火炬开发区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火炬开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火炬现代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火炬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山火炬开发区光电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七份通知。
《中山火炬开发区扶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中所称扶持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该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两亿元,用于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并由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统筹管理的专项资金。
《中山火炬开发区领军及“瞪羚”企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中所称领军企业是指经该区认定在经济规模方面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瞪羚”企业是指经该区认定成长速度快、经济效益好、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所称领军及“瞪羚”企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创新能力、拓展新兴国际市场、提升科技金融水平、增强知识产权运用等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从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中山火炬开发区健康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该区财政每年最高预算安排1亿元用于支持健康基地项目引进、项目研发与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资质认证等的专项资金[不支持已列入中德(中山)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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