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第三方评估 提高立法质量

中山日报 2019-02-14 02:37

老旧小区需要增加停车泊位该怎么办?污染水体的处罚力度怎样才够力?如何保障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取得的成果?学生校内外的托管谁来管?这些问题都得立法“定规矩”,才能让政府更好执法。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审议法规案4件。

■立法过程透明、接地气

去年《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中山市停车场条例》已完成草案修改二稿将适时提请常委会进行第三次审议,《中山市未成年人托管服务条例(草案)》和《中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已进行第一次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镜华表示,这两年的立法都是先委托第三方做调查,“从收集回来的各种意见中,按关注度、人民呼声的高低排序来决定哪些最迫切需要立法的。”

市人大常委会还积极拓宽政府部门、立法专家、人大代表、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地方立法的途径。在征集《2019年中山市地方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过程中,常委会不仅发函征求市法制局和有关单位的意见,还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充分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到民主立法。在审议、修改停车场条例和水环境保护条例的不同环节,常委会多次通过信函、电子邮箱、中山人大公众号、报纸媒体等途径向人大代表、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发出征求意见函,向社会公众发出公告和调查问卷,广泛征求意见,让广大市民全面了解立法的整个过程和内容,有效参与立法。

为了让停车场条例更贴近民生,真正解决群众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和镇区工作人员下到社区,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专门针对老旧小区停车泊位设置条件和程序等问题,了解群众的真实意愿和实际需求,把握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使条例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的修改过程中,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先后十余次到镇区和政府部门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座谈,尽量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修改工作能够有的放矢。

■引入第三方提高立法质量

实现良法善治,提高立法质量是关键。为了提高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如委托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对《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第三方机构从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实效性、协调性等方面,对条例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主要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评估报告体现了第三方评估的公正性和专业性,为条例修正案的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

在《中山市停车场条例》的二审阶段, 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协、市律协组织召开了3次论证会,进行了1次表决前评估,并结合专家提出的建议以及二审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条例认真修改。《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满两年后进行了立法后评估,在立法后评估和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并对修正案进行了表决前评估。法工委充分运用论证评估机制,有效提高法规案的制定质量和实施效果。

去年,常委会制定了中山市的《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今后常委会还要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机制,规范立法工作程序。不断完善立法调研、听证、论证、评估等机制,充分运用已建立的工作机制制度,着力提高中山市地方立法质量,确保法规能接地气,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立得住、行得通、用得好,以良法促进善治,以善治保障发展。

本报记者 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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