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低头族”罚单具有导向意义

中山商报 2019-01-25 20:57
□何勇

“你好,刚刚你拿着手机边看边过斑马线,根据《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行人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要处以10元罚款。”1月14日上午9点24分,在温州市区学院路口,交警对慢吞吞走过斑马线的“低头族”胡女士现场开具了罚单。这也是《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今年元旦开始实施后,在斑马线上看手机被处罚的温州首张罚单。(1月16日《浙江法制报》)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离不开的一种工具。但与此同时,我们不少人则被手机所绑架,甚至沦为手机的“奴隶”,“低头族”由此诞生。

“低头族”边走路边玩手机很明显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这一点无需多言。轻则,“低头族”本人可能撞到电线杠上、撞到墙上,或者掉进河里,这样的案例很多。重则,“低头族”无意间闯红灯、逆行、横穿马路等交通违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酿成惨祸。有统计数据显示,“低头族”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比已超过两成”。

温州对慢吞吞走过斑马线玩手机的“低头族”开出首张罚单,虽然罚金只有10元,但这张“低头族”罚单本身所具有的导向意义则远远超过罚单本身。一直以来,在不少“低头族”看来,边走路边玩手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完全是自己的私事,只要没有影响到别人,那么谁都管不了,谁都不能干涉“低头族”边走路玩手机。温州开出首张“低头族”罚单,无疑从法律层面明确行人边走路边玩手机并不是自己的私事,有可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需要为当“低头族”的行为成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常说罚款不是目的,罚款只是手段。温州开出的首张“低头族”罚单,其主要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低头族”,而是要借此教育广大“低头族”,引导和呼吁行人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在走路时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千万不要当边走路边玩手机的“低头族”。因为当“低头族”被罚10元钱,这是比较轻的处罚。如果因为边玩手机边走路引起交通事故,可能要被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要遭受牢狱之灾。比如,2017年5月27日晚上8时左右,中山市一位行人未按交通灯信号横过马路,并在横过马路时使用手机,结果与行驶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客死亡。该行人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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