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入传销窝 拘禁又抢劫

中山日报 2019-01-25 19:56

本报讯(见习生 陈伟祺 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吴娟欢)11月1日,市第一法院审理一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一传销团伙通过社交软件以介绍工作、男女交往等为由将被害人骗至传销窝点实施抢劫,并以聊天洗脑、关押看管、强行扣押财物等方法强迫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10名涉案人员在中山作案4起,该案将择日宣判。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7月起,被告人冯某军、郑某媚纠集李某东等人先后加入天津天狮生物有限公司的传销组织。 2017年9月至11月期间,该传销组织已在中山作案4起。其中在2017年10月18日,该传销组织成员将被害人严某胜骗至传销窝点,抢走严某胜的手机和1200余元现金。10天后,严某胜为离开该窝点被迫说出银行卡、支付宝等密码,后被取走58900 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冯某军多次以暴力、胁迫等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应当以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余9名被告人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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