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14处历史建筑名单的公示

中山日报 2019-01-25 19:39

经对中山市的历史建筑、特色建筑进行了进一步普查,在原来普查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并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新增14处建筑为历史建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开始对该14处历史建筑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新增14处历史建筑名单),征求公众意见。广大市民或与该14处历史建筑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组织可到市城乡规划局一楼大堂(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2号)、市城乡规划局官网网址:www.zsghj.gov.cn查阅方案情况。欢迎广大市民来电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地址: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2号)联系电话:88884593电子邮件:zsghjmcb@126.com 中山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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