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又重婚 一女子获刑

中山日报 2019-01-25 19:24

本报讯(记者 张倩 通讯员 李世寅 梁乐)女子黎某没离婚却与另一名男子以夫妻身份生活在一起,还曾以交友结婚为名,先后骗取另外三名男子的财物、现金。记者11月15日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黎某因犯重婚罪、诈骗罪一审获刑一年三个月。

被告人黎某是广东人,今年39岁,在2004年11月15日与男子张某登记结婚。2017年1月至11月,黎某明知自己有老公,仍与河南男子周某红拍婚纱照、摆结婚酒,后在小榄镇宝丰社区一住房内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

而在2016年8月,黎某曾以交友结婚为名,先后骗取了另外3个男子陈某宗、常某文、陈某斌的财物、现金共计人民币22243.11元。

2017年12月12日20时许,公安人员在小榄镇宝丰社区一住房将黎某抓获归案。案发后,黎某重婚的老公周某红帮黎某向被害人陈某宗赔偿人民币14600元,被害人陈某宗对黎某表示谅解。黎某骗得常某文银手镯1对、金手镯1个、金耳环1对(售价共人民币6265元),破案后,财物缴回已发还常某文,至于黎某骗得陈某斌人民币1425元,破案后,赃款未能缴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无视国家法律,有配偶而重婚,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重婚罪、诈骗罪,应依法惩处。法院最终判决黎某犯重婚罪、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被告人黎某退赔被害人陈某斌人民币14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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