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消防手续一餐馆被责令停业

中山日报 2019-01-25 18:33

本报讯(见习生 陈伟祺 通讯员 冯玉芳)近日,位于东区的中山市西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消防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5000元。

记者从消防部门获悉,涉事餐馆位于东区广珠公路,面积约400平方米,于今年8月开始营业。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场所内虽然配备了喷淋、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但未进行消防设计、消防竣工备案,并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据此,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对其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和立案处理,并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给予该公司处罚。目前,该公司已停业整改。

11月1日以来,全市消防部门共检查单位1796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858处,查封单位5家,责令“三停”19家,罚款547110元。消防部门表示,从2018年11月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山各镇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将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措施,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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