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审贪官 党员干部旁听

中山日报 2019-01-25 18:27

本报讯(记者 张房耿 通讯员 钟继宣)12月7日,三乡镇原副镇长、白石村党支部原书记胡娇在市第一法院接受公开庭审。胡娇被检察机关指控涉嫌贪污、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受贿、行贿、串通投标等6项罪名。市纪委监委组织三乡镇党员干部旁听庭审,以公开庭审作为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的警示教育课堂。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08至2011年,胡娇利用担任白石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伙同白石村两委成员(均另案处理)共同侵吞“南方电网桂山变电站”及二期建设项目征地工作协调费、“广珠西线”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专项经费等合计110万元,其中胡娇个人分得15.4万元。

2007年至2012年间,胡娇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村两委成员共同侵占白石村沼气工程款、白石村外资创汇奖金、白石村计提奖金共计190万余元,其中个人分得25.8万元。

2006年至2013年,胡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单独或伙同村两委成员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财物共计271.5万元、港币10万元。2015年,胡娇利用担任三乡镇人大副主席职务之便,为中山某塑胶五金公司牟取房产证办理的便利条件,收受该公司经营者胡某盛5万元。

2011年11月,胡娇为感谢原三乡镇党委委员、纪检书记孔某对她在违法违纪问题上的包庇及升职方面的支持,向孔某贿送10万元。

此外,胡娇还在2010年担任白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白石村沼气站工程(总标的额约556万余元)招投标过程中,先后指定北京、中山相关公司为沼气站主体工程、土建工程中标人,指使村委工作人员古某等人与投标公司人员串通,提供其他公司虚假投标资料围标,损害白石村集体收益。

今年3月12日,胡娇被抓获归案。事后,胡娇及其家属退还人民币123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受贿罪、行贿罪、串通投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该案择日宣判。

“我的违纪违法行为影响恶劣,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带坏了整个村集体班子,也给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胡娇潸然泪下当庭忏悔,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代价。参加庭审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深刻感受到了违纪违法的危害性及严重性,一定要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架好“高压线”、设好“防火墙”。

新闻推荐

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围绕“城市立体形象”进行专题协商

本报讯(记者黄廉捷通讯员钟镇信)12月6日,政协中山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会议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