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转让公告
一、转让地块概况:
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竞买要求: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址:http://www.zsjyzx.gov.cn)。竞买人必须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上网竞价交易活动。
四、资料索取:本次上网竞价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上网竞价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zsjyzx.gov.cn)浏览或下载。
五、办理竞买申请及数字证书地址:有意竞买者可于2019年1月15日上午9时至2019年1月30日上午11时前(节假日除外)到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办理数字证书及竞买申请。
六、成交标准: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上网竞价转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上网竞价转让不设保留价。
七、保证金账户及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1.竞买人应先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zsjyzx.gov.cn)进入土地与矿业权交易系统申请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规定向系统指定的账号汇入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19年1月29日下午5时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
2.根据《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通知书》〔(2018)粤2071执5718号〕要求,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
八、土地开发建设要求:竞得人应按照《关于修订<关于闲置土地处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土函[2015]834号)“对司法裁定拍卖的土地,在土地办理转让手续时由国土资源局与买受人签订补充协议,买受人需在协助执行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买受人超过协助执行通知书签发日期一年仍未办理转让手续的,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应动工日期,按照限制土地处置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开发本宗用地。
九、瑕疵说明:
1.关于地上建筑物。根据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人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西区环市路翠景道西侧涉案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情况说明》((2018)粤2071执5718号)的要求,对本宗用地地上建筑物说明如下:
(1)根据中山市联结信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的测量结果,本宗用地上建筑物建筑总面积为24779.52平方米,现为框架三层,分为地下负一层、地上三层及夹层(详见具体测量图纸),建筑物现只完成主体框架,尚未砌筑墙体。
(2)根据中展房估字[2018]第0868号房产估价报告的内容,本宗用地地上建筑物估价结果为:12,637,600元。
(3)该地上建筑物暂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成交后能否完成后续报建和登记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该地上建筑物及部分土地目前已有租赁情况,租赁期限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经法院确定,租赁人均放弃本宗用地的优先购买权。
2.关于土地用途。市城乡规划局《关于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地规划情况的复函》(中规函[2018]2102号)上载明的用途为商业用地,原土地使用证载明用途为商业住宅。公开交易成交后本宗用地的规划用途与原土地用途不一致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其它:1.竞买申请时,自然人参与竞买的,须提供经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无不良信息的信用报告;境外个人须提供依法成立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原件),并同时提供中文译本;法人、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须提供依法成立的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机构名单可参考查阅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金融领域信息公示→备案企业征信机构)所出具信用等级A级(含A级)以上的信用报告(原件);境外公司、企业参与竞买的,须提供依法成立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告(原件),并同时提供中文译本;以上报告出具日期须在本宗地出让公告之日后(含当日)。
2.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中山市税务局推送的惩戒企业中,对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竞买人将限制参与土地竞买活动。
3.详细情况及具体要求以该宗地交易文件为准。本次交易事项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
咨询电话:0760-89817365(高先生)现场勘察电话:0760-88230523(朱法官)
规划咨询电话:0760-88323671(窗口)有形市场监督举报电话:0760-88365631、88810231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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