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旧城改造项目(马山片区)已签订“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协议”的 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送达评估报告、补偿方案及拟下达征收补偿决定的通告

中山日报 2019-01-25 17:21

西区旧城改造项目已签订“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协议”的被征收房屋相关权利人:

在西区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存在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情况,例如:产权人已故暂未办理继承公证;部分产权人(权利人)失联;房地权属证明不全而无法办理继承公证等。

其中,部分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被征收房屋(土地)的已知权利人已按补偿方案签订了《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协议》,按照补偿方案实施细则,已知被征收房屋权利人签订《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协议》后,依然要由市政府下达补偿决定。

为完善下达补偿决定程序,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依法确定的中山市正大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土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中正信德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征收范围内下述被征收房屋的分户评估报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请下述被征收房屋的相关权利人除明确的权利主张人外,其他权利人应提供其拥有权利的合法证明,到项目现场办公室领取征收补偿方案及房屋分户评估报告,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完成。

送达完成后,若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在10天内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区将在提出异议期届满之后陆续申报下列被征收人的补偿决定,不再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咨询:0760-88639000,88639986;

资料领取地址:中山市西区中山一路92号“三旧”改造现场办公室。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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