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酒驾事故392宗伤亡357人,每天20时至翌日凌晨4时为事故高发期

南方都市报 2019-01-17 06:20

[摘要]伤亡357人,每天20时至翌日凌晨4时为事故高发期

中山市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出炉。据统计,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1585宗、死亡244人、受伤1319人、直接经济损失221.63万元,四项指数与2017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其中涉酒驾车(包括酒后、醉酒)驾车共引发事故392宗,死亡36人,受伤321人,所占比例较高。

超7成事故因机动车驾驶人违法

数据显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共引发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1203宗、死亡181人、受伤981人、直接经济损失118.37万元,分别占总数的75.90%、74.18%、74.37%、53.65%。引发事故较多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包括驾车时有妨碍安全行车、涉酒驾车、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违反交通信号、违法变更车道等。

涉酒驾车(包括酒驾、醉驾)共引发事故392宗、死亡36人、受伤321人、直接经济损失45.51万元,与2017年相比,事故宗数下降6.67%、死亡人数下降30.77%、受伤人数下降14.40%、直接经济损失上升9.10%。根据统计,每天20时至翌日凌晨4时是酒驾事故高发期,其间共发生涉酒事故294宗,死亡22人,分别占涉酒事故总数的75%和61.11%。

未按规定让行共引发事故100宗、死亡12人、受伤106人。无证驾驶共引发事故77宗、死亡20人、受伤70人。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共引发事故42宗、死亡12人、受伤27人。违反交通信号共引发事故35宗、死亡8人、受伤28人。违法变更车道共引发事故35宗、死亡5人、受伤34人。

摩托车事故多达611宗死亡89人

去年,中山市共发生机动车单方交通事故243宗、死亡20人、受伤157人;车与车碰撞事故1184宗,死亡180人,受伤1021人;车与人交通事故158宗,死亡44人,受伤141人。

从车辆使用性质分析,非营运车辆(含私用)共发生事故1324宗,死亡171人,受伤1126人;货运车辆发生事故143宗,死亡52人,受伤92人。此外,公交客运发生事故5宗、危险品运输车发生事故6宗、出租客运事故6宗,共造成7人死亡。

其中,小型客车共发生事故670宗,死亡65人,受伤491人;摩托车发生事故611宗,死亡89人,受伤614人;货车发生事故195宗,死亡72人,受伤122人。另外,电动自行车共发生事故57宗、死亡4人、受伤52人。

报告指出,从事故人员类型分析,全市共发生务工人员交通事故1100宗、死亡174人、受伤898人。

根据分析报告,今年,市公安交警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采写:南都记者王卫通讯员刘洪希

新闻推荐

挂牌·开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这3个中山市新组建局昨日挂牌

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挂牌仪式。本报记者缪晓剑摄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举行挂牌仪式。本报记者文波摄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举...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