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公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11人获刑并处罚金
本报讯(记者何淼)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网站获悉,去年第四季度中山市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名单已公布,共有19家企业(个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不按要求接受调查而上榜。其中,有11人因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获刑并处罚金。
公布显示,19宗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中,其中有18宗是拖欠工资,1宗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调查询问”。市人社局对其中4宗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下发了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工资,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11个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判刑并处以罚金。
此次公布名单中,拖欠工人工资金额最多的是中山市爱马仕洁具有限公司,拖欠200名员工2018年3月至8月工资共计300万元;因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而获刑最重的是原中山市盈纳电器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付忠,去年10月16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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