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9年1月9日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中山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9日召开。全会由市委常委会主持。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对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陈旭东同志就《中山市机构改革方案》向全会作了说明,就机构改革工作作了专题讲话。
全会认为,地方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是我们必须完成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省委、省政府已经批复同意《中山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山市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改革后,共设置市级党政机构46个,其中,党委机构15个、政府工作部门31个。各镇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省委部署,齐心协力落实好中山市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全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要深刻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刻领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推进改革的正确方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中山深化机构改革的实践要求,通过机构改革牵引推进各领域改革,在深化各领域改革中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增强中山体制机制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全会提出,遵循顶层设计,找准着力点突破口,全面落实深化机构改革任务,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中山实际的机构职能体系。着力完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全覆盖,优化党的组织机构。着力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牢牢把握机构职能基本对应的要求,确保上通下达、执行有力;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合理界定部门职责关系,确保权责一致、运转顺畅;精干设置部门内设机构,处理好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和专业细分的关系,确保内部优化、深度整合。着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界定政府职能,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推动各类资源要素高效配置;理顺市场监管职能,做好放管结合的“加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做好优化服务的“乘法”,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理顺市镇职责关系,推动镇区进一步转变职能,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统筹推进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各类机构各就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有序协调。
全会提出,机构编制法定化是深化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加强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关于机构设置的规定。加强编制管理使用,提高编制使用效率。强化党委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不得擅自设立机构、设立领导职务,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全会强调,这次机构改革是一次全方位、大力度、深层次的改革。各镇区各部门一定要把握和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压实工作责任,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关心关爱涉改干部,做细做深做透思想教育工作,确保改革蹄疾步稳、高效有序推进,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只争朝夕,坚决完成好深化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实现省委赋予的“三个定位”,奋力交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优异中山答卷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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