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落地意见规范共享自行车管理服务 多部门齐抓共管破解“管理难”

南方日报 2019-01-08 06:17

南区广珠公路,一些共享自行车停靠在公交车站台旁。

南方日报记者

叶志文摄

从备受热捧的共享交通工具,到饱受诟病的管理乱象,共享自行车带来的争议,自从它进入中山的那一刻起就没有平息过。如何解决共享自行车监管难题?日前,根据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山市针对本市共享自行车发展现状正式出台《关于规范共享自行车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中山市指导意见》),以此更科学指导共享自行车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运营服务等工作。该意见已经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根据文件,中山市将明确管理原则,规范共享自行车管理服务,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实行车辆投放总量控制,加强协同推动,齐抓共管共享自行车;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结合新区、新城建设,对于新建、改建道路,开展非机动车道规划,规范共享自行车停车点设置。

●南方日报记者何伟楠

控量

实行共享自行车投放总量控制

柏油路面上机动车川流不息,绿道上步行和骑着共享自行车的人穿梭往复。每天上午早高峰时段,东区盛景尚峰、紫马奔腾一带,都是中山市区交通最繁忙的区域之一。当路面交通逐渐平复,路边却越来越拥挤,机动车停进了车库,而数量众多的共享自行车却无处停放,被行色匆匆的“临时主人”随意停放在路边的空地上。最终,步行的空间被压缩到了极限,甚至路人侧身都难以通过由共享自行车组成的阵列。

“每天早上路过这里,都很郁闷,有的车就堵在路上,骑车的人太不负责了。”在盛景尚峰工作的上班族小郑说起共享自行车,忍不住吐槽。他表示,自己有时候也骑共享自行车,但是,都十分注意将车停在适当的位置,以免影响交通。共享自行车本来是为人们带来方便的工具,现在使用体验却变得越来越复杂,有时候甚至让人“生厌”。

“归根结底,这种乱象也不能只怪那些乱停车的人,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运营单位的维护管理工作才是最重要的因素。”小郑表示,因为部门监管、指导不到位,很多运营单位都存在盲目投放车辆的情况,对人流密集的区域无限度投放,加之停车规范没有建立起来,这就导致一些地方共享自行车集中扎堆,而另一些地方则无车可用。

然而,让监管部门更为头疼的是,中山对共享车辆的保有量与一年多前已经不可同日而语。目前,官方尚未公布过确切的数字,但据市交通运输局掌握的不完全数据,在中山投放的共享自行车总数目前已达25万辆左右,这些车辆主要集中在主城区,高峰时期,仅石岐区就停放着近9万辆共享自行车。

如何控制住共享自行车的“野蛮生长”?《中山市指导意见》提出了新的思路。该意见从政府、企业、用户三个层面对各自行为提出要求,明确管理原则。规范共享自行车管理服务,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实行车辆投放总量控制,确保安全有序;加强协同推动,齐抓共管。

配套

结合新建道路规划非机动车道

感受到共享自行车停车“痛点”的,不止小郑一个人。记者走访东区盛景尚峰周边时,绝大多数受访者均表示,乱停车是对共享自行车第一大负面印象。

东区亨尾餐饮店老板张先生表示,很多顾客喜欢骑车过来吃饭,这本来是好事,但是亨尾附近的街道边并未规划有专门供自行车使用的停车位,这就导致店铺门前共享自行车的乱停车现象越来越严重,尤其是用餐高峰时段,一些车辆直接停在机动车道旁,导致车辆临时停靠、上下客困难,形成安全隐患,也对店铺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于乱停放问题,很多共享自行车运营企业也在积极采用新的管理方式寻求破解办法。例如,2个多月前,哈啰单车正式启用“电子围栏”服务运营区。据该品牌中山运营负责人介绍,哈啰单车在中山设立“电子围栏”服务运营区,并在全市范围内设立4个禁停区,用户如果违规在禁停区内停车,或将车辆骑至“电子围栏”外,都将被额外扣费。目前中山市共设有4个禁停区,分别为:翠景道北环路禁停区、滨河南路德明幼儿园禁停区、员峰市场禁停区、雅居乐剑桥郡禁停区。

违规停车会怎样?该负责人介绍,禁停区上线以后,用户若将单车停放在禁停区内,首次会收到短信提醒,第二次违停则会被收取调度费2元,多次违规停车将影响用户的信用分和后续用车。如用户将单车骑出“电子围栏”服务区后关锁,将会被收取5元调度费,用户只要在24小时内将单车骑回服务区内关锁,哈啰单车就可以返还调度费。

通过技术设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和引导用户的停车行为,但是仅靠运营方来监管共享自行车,显然是不够的。在共享自行车无处可停,处处乱停的现状下,监管部门加强配套方面的投入,建立规则,成为当务之急。

根据《中山市指导意见》,中山将尽快制定适合本市特点的共享自行车停放点的指导意见;结合新区、新城建设,对于新建、改建道路,开展非机动车道规划,规范共享自行车停车点设置;积极推进慢行交通及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自行车道的网络化和通达性。

小郑认为,共享自行车目前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规则不明。而《中山市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政府部门正在改变过去单一的管理方式,而是通过加强配套建设等手段建立规则,达到“以建促管”的效果。

监管

构建多部门协作的监管体系

作为新生事物,共享自行车将人们出行的“最后一公里”与更多领域建立了关系,因此,其监督管理工作也涉及多领域行政力量。

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委联合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规范共享自行车运营服务行为。而此次出台的《中山市指导意见》正是中山在10部委出台文件的框架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提出的,以更科学地指导中山市共享自行车规划建设、监督管理、运营服务等工作。

根据《中山市指导意见》,中山市将进一步规范运营企业经营条件和规范用户行为。按照要求,共享自行车运营企业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企业运营信息、资料,接受监督管理;同时应具备与其管理需要相适应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固定办公场所、运维技术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以保障日常运营秩序。企业应承担车辆调度、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保障服务系统正常运行等运营主体责任,同时,确保用户的资金和信息安全。租用共享自行车的用户,应当遵守城市管理、道路管理、交通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文明骑行、规范停放,不得使用自行车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确保骑行安全。

对于监管主体,《中山市指导意见》指出,将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构建多部门协作的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加强押金监管、企业日常运营行为、投放总量监督管理等措施,督促企业规范经营,履行车辆管理主体责任。

此外,《中山市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关于违法违规行为处理等重点问题。该意见提出:企业或用户行为违反本意见有关规定的,由职能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可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中山市指导意见》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记者观察

从“野蛮生长”到规范竞争

中山共享自行车市场诞生不足两年,规模与各大城市相比也不值一提,却一点也不缺少风云变幻的故事。2017年3月9日,第一辆共享自行车进入中山,中山随即迎来一波共享自行车入驻的热潮。短短半个月内,就有3个共享自行车品牌集中进驻。

一年多来,共享自行车在中山这块阵地上已经经历多次“洗牌”,一些先行进驻的品牌,早已黯然离场、销声匿迹;也有一些后发的入局者,慢慢占据地盘,稳固根基;除了共享自行车,共享电动车也经历“试验期”,开始入围并扩大运营规模,获得用户的认可。

无论如何,当下,中山共享自行车也已在市场的波动中结束了“野蛮生长期”。《中山市指导意见》的出台,正在释放出一种信号:是时候建立规则了。

过去,对于共享自行车这一对人们生活有益的新事物,行政机关以相对包容的心态,观望其发展。观望的终点,是掌握其发展规律之时,也是建立新的运行规则之时。现在,共享自行车为人们出行带来的红利,已经充分释放,同时,因为规则不明确、配套不完善、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各种弊端已经逐渐显现,建立新规范变得势在必行。

让“野蛮生长”的共享自行车,改变过去的无序竞争、恶性竞争,在新的规范下形成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不仅仅有利于共享自行车的健康长远发展,也是其向群众出行持续释放公共服务红利的重要保证。

从《中山市指导意见》的出台,可以看出中山未来加强共享自行车监管的一条明晰思路:政府部门正在改变过去单一的管理方式,通过加强配套建设等手段建立规则,达到“以建促管”的效果。中山市立足实际,在总量控制的总基调下,正在建立新的规范、明确新的规则,改变简单化的“以罚代管”的管理方式,加大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同时打造多部门协作的监管体系,达到强化监管的效果。

新闻推荐

2018年中山市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涌现大量创意作品 深挖文化元素 拉长产业链条

大赛获奖者现场领奖。本报讯(记者闫莹莹摄影报道)近日,由市旅游局主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商务局、市文化广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