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

广州日报 2019-01-04 04:34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张翔宇)记者从中山市发改局获悉,为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近日,市发改局会同卫计、人社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中山市公立医院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12月30日起,上调公立医院139项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并修订新增省定10项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

据了解,本次调价范围只限于中医项目价格,其他医疗项目价格保持不变。中山市现行实行政府指导价中医项目共156项,按照“结构调整、分批推进、逐步到位”的原则,本次只对139项中医项目医疗服务价格实施了调整,整体调升幅度为6%;其中中医骨伤类项目(45项)调整幅度为8%,其他类别中医项目(94项)调整幅度为5%。动态调整中医项目价格是贯彻落实《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2018年至2019年,各地每年要至少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也是2016年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延续。

为减轻群众负担,本次调价也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中医项目价格调整按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参保人个人支出基本没影响;对自费病人影响较少。

据悉,本次中医项目调价,最大升幅的中医服务项目是中医骨伤类“骨折闭合复位经皮穿刺(钉)内固定术”,调升金额55.4元/次,最小升幅的中医服务项目是中医综合类“人工煎药”,调升金额0.1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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