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三名网友被行拘 在微信朋友圈散播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造谣“女子公交车上遭猥亵”
男子被处行拘10日
9月25日晚,杨某(男,20岁,中山市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中山女子在公交车上遭猥亵”的不实信息,相关视频和言论被网友转发后引起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9月26日上午,杨某被中山警方查获,对其在网上散播不实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警方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造谣“吉之岛发生碎尸案”
女子被处行拘4日
10月2日,赵某(女,32岁,安徽合肥人)在微信朋友群中发布“中山市沙溪吉之岛商场发生一起碎尸命案”的不实信息,相关言论被转发后迅速扩散。10月3日,赵某被公安机关查获,赵某对其在网上散播不实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中山警方依法对赵某处以行政拘留4日。
造谣“105国道公交爆炸”
男子被处行拘4日
10月11日,吴某(男,21岁,广西桂林人)在微信朋友群中发布“中山市沙溪105国道发生公交车爆炸,造成多人伤亡”的不实信息,相关言论被网友转发引起关注。10月12日下午,吴某被中山警方查获,对其在网上散播不实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吴某主动投案自首,警方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4天。
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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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熊艳中共中山市委党校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主要从事区域经济、产业经济研究。(本文微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