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为讨欠款非法拘禁获刑 将受害人拘禁于车内还播放暴力视频恐吓

中山日报 2018-10-10 03:26

为了索要欠款,协商无果情况下竟将人非法拘禁,还播放暴力视频进行恐吓。10月9日,市第一法院对一起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一审宣判。4名被告人被判犯非法拘禁罪,因赔偿受害人损失获得谅解,分获有期徒刑9个月至10个月。

2017年年底,梁女士向中山多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了钱,但一直没有归还。1月23日,追债人员虞某金、黄某显等人到东凤镇向梁女士追要欠款,后报警处理协商未果。次日,虞某金等人将梁女士从东凤镇带到石岐区一处商圈附近,采取轮流看守、没收手机的方式限制梁女士的人身自由。

“24日下午,我又被追债人开车带到东区体育街星月居门口对面路边,被他们看守至当晚11时许,之后他们开车带我到了几个偏僻的地方,有些是走的山路,其中有在水库边上,想以此来恐吓逼迫我还钱。”梁女士在笔录中说。

期间,被告人黄某松还以播放暴力视频及言语恐吓的方式胁迫梁女士还款。“他播放了一些人被打的视频给我看,说如果我不还钱,下场就跟视频内的人一样,接着他还说之前有女人欠公司的钱因无力还,所以被绑住双脚扔下桥,我听了很害怕。”

1月25日下午6时,宋某彬指使其他同伙将梁女士带至指定的一家奶茶店。随后,接到报警的公安人员到奶茶店将梁女士解救。3名作案人员被警方抓获。2月3日,被告人黄某显也被警方抓获。破案后,被告人赔偿了梁女士的损失,并获得谅解。

10月9日,市第一法院结合案情,对虞某金等三人各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黄某显获刑9个月。

本报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吴娟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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