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力推公共法律服务向普惠高效“发力” 公共法律服务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到”

中山日报 2018-06-22 15:38

有纠纷找村居律师、找基层人民调解员,已成为中山市民的一个“新常态”。市司法局供图6月3日下午,一名16岁少年在南朗镇南塘水库游泳时不幸溺亡。家属想追究相关责任,并于6月12日来到火炬开发区司法所咨询基层人民调解员意见。有纠纷找村居律师、找基层人民调解员,已成为中山市民的一个“新常态”。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局力推公共法律服务向普惠高效“发力”,以实体平台规范化、法治宣传智能化、法律服务多样化、特色服务精准化为抓手,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努力实现基层全覆盖,让公共法律服务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真正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到”。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法援律师提供援助息诉息讼解“心结”

今年以来,加强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市司法局一楼大厅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C区设置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同时,把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在24个镇区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77个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集成了公共法律服务职能要素,设立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实行信息共享,服务联动,为群众提供“窗口化”“一站式”便民法律服务。

6月初,正在市公安局代理法律援助案件的陈经文接到了一个电话。“陈律师吗?上次您接待的当事人现在在司法局,他指定只要见您,见不到就不走了。”电话另一头是市法援处的工作人员。陈经文在电话中简单交待几句,忙完后马上驱车赶往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广东雅商律师事务所的是陈经文是市法援处的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当了14年中学教师,从事律师行业10年并办理了5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的陈经文,对法律援助有自己更独特的见解。

在法援工作中,陈经文对每一位受援人“不抛弃、不放弃”,以法律援助形式成功化解群众信访矛盾。他曾为中山出名的老上访户彭某代写法律文书20多份。目前还在为一名10年来6次到京上访的农村妇女黄某平提供法律援助。

在陈经文看来,法援律师最主要起到的是息诉息讼的作用。“受援者其实所需要的法律服务并不复杂,但是沟通过程中要多倾听了解他们内心需要的东西,让他们感受到你在帮他,而不是走过场。我把办理法律援助的过程看作是"磨黄豆",在社会这个大机器里,总有一些掉出来的"黄豆"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权利,我需要做的是把它们捡起来重新磨成豆浆。”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家门口”部门联动,群众法律诉求“一站式”解决

目前,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已从全覆盖朝均等服务多样化迈进。市司法局在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安排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专业人员参与窗口接待工作,为社会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帮助解决群众法律诉求。

陈珺是火炬开发区司法所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近日,她刚刚调解完一起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生命权纠纷。5月20日,火炬开发区某小区一名母亲为救溺水的孩子在小区湖里溺亡。家属质疑小区人工湖设置不合理,要求物业公司承担八成责任赔偿300多万元。经过司法所连续三天的调解,双方最终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一起有可能要耗时数月打官司的生命权纠纷,经过基层司法所及时调解,在几天内达成协议。

2008年从业以来,陈珺调解过大大小小百余宗基层纠纷。“有时候调解不成会很有挫败感,但当每调解完一起纠纷,真正帮到一些人的成就感是其他东西都换不来的。”在她看来,基层司法所最大的优势就是能链接到镇区的职能部门,可以及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调解。

在陈珺所调解的纠纷中,80%都是劳动纠纷,而大部分到司法所维权的劳动者法律意识依然很淡薄,有的甚至被欠薪一年多了才过来,有的连欠条、工资单都没有。因此,在完成调解工作之余,司法所还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弱势群体的普法宣传活动。

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目前全市1500多名志愿者以“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行”为主题,通过“志愿者+公共法律服务”的模式,为群众开展各种法律服务活动,深入镇(街道)、社区、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参与纠纷调处,帮扶弱势群体,以“家门口”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走进群众中。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特色服务精准化,

法律顾问探索建立

镇、村联动机制

2018年1月13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实施。在广东凯行律师事务所朱志强律师看来,这是村居律师顾问提升自我的好时机,也对律师提供多元化、精细化、高质量法律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朱志强律师担任东升镇五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在短短的两个半月时间内,他已经为五个村(社区)提供超过200小时的法律服务,涉及的法律服务项目包括提供法律咨询、举办专题法律讲座、出具法律意见书、制定诉讼策略方案等。

“村民或者村委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许多问题不仅涉及村民与村委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到与镇党委、政府之间的关系,当镇政府与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不一致时,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就会令工作处于停滞状态。如果镇、村法律顾问为同一律师担任,问题就不会存在。”朱志强律师说。

凯行律师事务所探索“镇、村、顾问律师三向选择”机制,通过担任镇政府法律顾问的平台,加强与镇辖村(社区)的沟通,以律师在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背书,缩短律师与村(社区)之间建立信任关系的时间,撮合镇、村两个单位在工作中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完成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实践证明,这个机制经过一个季度的磨合运作,已迅速发挥了作用。2018年的4月,朱志强律师同时与东升镇的东城社区、胜龙村、太平村以及白鲤村签订《中山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成为上述四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局除健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法制讲座、“以案说法”、以身边事讲法说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便捷的法律服务外,还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服务、管理等标准,以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助推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惠民最大化。

文/张房耿

数据解读

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今年以来

共处理人民调解矛盾纠纷1600余件

接待各类法律咨询约5000人次

办理各类法律援助2600余件。

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今年以来:

进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000余次

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00余件

“中山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今年以来:

发布普法信息200多条

阅读总量超10万次

接受群众各类咨询百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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