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产权交易网信息公告 买卖资产就上中山产权交易网
二、租赁底价、租赁面积、租赁期限详见中山产权交易网。
三、承租条件:
1、承租方须为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中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保证金:详见中山产权交易网。
3、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请意向承租方于截止报名日前3天以上向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办理该手续。
四、租赁项目按现状出租,实际面积以最终测量为准,成交租金不作调整。
五、公告起止日: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5日。
六、承租意向登记地址及联系人:中山市东区兴文路13号中环商务街二楼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小姐,电话:0760-88802612。
请有意向的承租者登录中山产权交易网:http://www.zhshcq.com/了解该租赁项目的详细内容和下载相关表格。
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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