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出台《办法》指导行政机关如何聘用法律顾问

西江日报 2020-12-04 03:03

西江日报讯(记者 肖桂芳) 为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管理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近日,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起草的《肇庆市行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由市政府审定印发施行。

《办法》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建立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人才库(含全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人才库),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专职法务人员入库管理,整合优化法务人才资源。二是加强对从事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会同市律师协会推进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肇庆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的准入和退出管理,及时处理违规违纪和严重失信行为。三是加强对政府工作部门落实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监督和指导,对政府工作部门的内设法律顾问机构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情况以及外聘法律顾问履行规定和约定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定期抽查、专项检查。对在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检查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纠正。四是继续发挥法治政府督察、法治建设考评的抓手作用,进一步细化各地各单位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指标体系和目标要求。五是压实各部门法律顾问机构的法律论证责任,在审查把关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重大决策草案、重要行政措施等文稿时,发现未完成有关决策前置程序、超出法定职权范围等情形的,退回起草部门补充完善。六是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督导县级政府(管委会)为属地县级司法行政部门通过选优配强专职法律顾问、遴选外聘兼职法律顾问等多种方式充实司法所法律顾问人员队伍的责任,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履行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的能力。

《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规范肇庆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防范法律、经济和社会风险,对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全市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了解,肇庆市自2006年开始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逐步组建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以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为平台,连续14年外聘法学专家、执业律师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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