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更多党员在志愿服务中践行初心使命□ 特约评论员 程绍德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肇庆市市民文明行为促进行动方案》,抓好公职人员文明行为宣传教育,带动群众遵守文明规范,今年以来,肇庆市直机关广泛开展倡导文明行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让一支支由党员组成的“志愿红”队伍在肇庆各地绽放文明之花,为城市文明增添亮色。(11月18日《西江日报》)
志愿者的任何一种奉献,都是在实现个人价值,他们所追求的不是受助者的回报,而是通过服务社会与他人来获得成就感和内心的安慰与快乐。志愿服务工作覆盖率高低,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决定着社会的文明程度,一个城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越红火,这个城市就会越文明。
有道是: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要想让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得更加红火,还需要更多的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不求名利、不计报酬,一心一意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体现的是奉献精神,这也正是一名党员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精神品质。党员自觉参加志愿服务,就是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弘扬新风正气,向全社会传递正能量。党员成为志愿服务的示范者,不仅让广大人民群众体会到奉献的快乐,也会吸引更多的群众主动加入到志愿服务的队伍中来。
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是发挥党员榜样作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肇庆市直机关广泛开展倡导文明行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74个单位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580场,惠及群众2.8万人次。这些党员志愿者或在交通路口,引导市民文明出行,或深入村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法治宣传教育、关爱困难群体、垃圾分类宣传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促使广大党员成为社会公共精神的倡导者,加强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更广泛地发挥党员的潜能,把志愿服务作为理想、信念、生活目标和追求方向,内化为价值自觉,大大提升了共产党人的形象,让新时代的文明之花绽放在肇庆大地上。
志愿服务活动需要细水长流,而非“一阵风”。因此,各级政府及文明组织等还有必要建立长效机制,把党员志愿者队伍建设作为文明单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落实,扎实推动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品牌化,让更多的党员在志愿服务中践行初心使命。即要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以党员为骨干、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志愿服务工作格局,形成人人做志愿者、处处有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风尚,为肇庆的城市文明增添亮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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