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乡法庭一日调解两纠纷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茂名晚报 2020-11-05 08:14

茂名晚报讯记者池榕 通讯员陈严“今天我们法庭将两起争议较大的案件成功调解结案,过程虽然曲折,但看着当事人满意离去的身影,感觉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这是10月28日,信宜法院怀乡法庭法官助理王金弟在下班后,给丈夫发的一条微信。

王金弟所说的第一起案件是一起抚养费纠纷案。2017年7月,该案被告余某与妻子莫某在肇庆市高要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协议约定婚生儿子余某杰(11岁)、女儿余某婷(6岁)由莫某抚养,余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4500元。离婚后初期余某尚能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但是自2020年2月开始,因失业就不按期支付抚养费了。故余某代子女一纸诉状将余某告上法庭。

怀乡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和法官助理通过调查了解,并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背对背调解,充分了解双方心理预期,逐步消除其对抗情绪。见时机成熟,法官便组织双方进行沟通,通过辨法析理,分析双方当事人目前的生活环境,并对被告余某阐明抚养子女是应尽的法律义务。通过法官和法官助理的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在庭前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均表示满意。

第二起案件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该案的原告何某与被告杨某原系朋友关系。2018年7月,杨某因需要资金周转,向何某借款3万元。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经多次催要,杨某未偿还借款,何某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杨某偿还借款3万元的本息。案件受理后,怀乡法庭法官发现该案借款金额虽然较大,但双方并无原则性矛盾和冲突,只是杨某违约后双方沟通不畅导致“对簿公堂”,且双方对欠款事实和数额无异议。为更快捷地化解纠纷,法官何法官助理在庭审前,对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调解,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信宜法院在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庭前调解工作,着力加强对小额诉讼案件、婚姻家庭案件、矛盾易激化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人身损害纠纷、赡养抚养等案件的庭前调解,快速调处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大大减轻了审判工作的压力。2020年以来,该院庭前调解案占办结案件的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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