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执法硬起来,噪音弱下去□ 陶兴永

西江日报 2020-10-30 01:50

据西江网报道,近日,端州区天宁中路影院小区一家酒吧开在居民住宅三楼,让住在五楼的冯女士家“地板都在抖”,每晚十点左右音乐声最大,“延续到凌晨3、4点”。自八月起陆陆续续有居民向有关部门投诉,噪音问题还是没能根除。城管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流程,先由环保部门进行噪音测试,若报告显示属于扰民,就对其进行处罚”。

居民苦噪音久矣!新开酒吧扰民,八月至今未解决。在笔者看来,酒吧噪音问题至今无法根除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城市噪音污染取证难,二是噪音扰民的违法成本低。因此,即使居民们屡次对于酒吧扰民事件进行投诉,肇事酒吧接受的最严厉“处罚”也仅是“警告”而已,噪音仍在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噪音问题长期无法根除,不仅反映了居民的无奈,也反映了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噪音投诉时尴尬的一面。噪音扰民取证难,执法难度大。一方面,噪音污染本身弹性大,可以人为地随时改变,增加了取证难度;另一方面,目前噪音污染的执法权与检测权分离,增加了执法难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3条规定: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像新闻中报道的酒吧,被警告后不改正的,需要“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后才能依法进行处罚。据了解,目前端州区的社会生活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的问题,由市城管局负责执法,但是鉴定其边界噪音是否超过国家标准的是环保部门。在实际操作中,跨部门的合作没那么简单,从发函到约人员和时间再到出报告,少则三五天多则十天半月。噪音污染弹性大,加上执法权和检测权分离,客观上增加了噪音污染投诉处理的时间成本和结果的不确定性。

噪音问题长期无法根除,也有噪音污染违法成本低廉的原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即使漫长的执法流程走完,环境部门的报告显示超标,最严重的后果不过是罚款500元,这对于商家违法获利而言,只是罚酒一杯,喝完后“舞照跳,歌照唱”。极低的违法成本导致商家有恃无恐,与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游戏,漠视侵害市民合法权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噪音问题的处理关乎市民幸福。解决噪音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时刻把群众放在心上,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可以借鉴今年城管部门与公安部门深度融合管理车辆乱停放的成功经验,建立更多更有效的跨部门合作机制,与环保部门联合执法,推进文化娱乐场所的噪音监管,携手维护百姓权益。完善执法的同时,要严格控制污染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必须严格对酒吧、歌厅等噪音污染源的审批,并且要求其安装使用符合一定标准的噪声监测和公示设备,以此约束其营业期间的噪音排放。关口前置,才能最大程度降低群众维权和相关部门执法的难度。此外,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噪音污染监管,治安处罚法、城市管理条例等也要加强对噪音违法处罚力度,增加噪音扰民违法成本。让法律硬起来,让噪音弱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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