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村规民约,打好乡村振兴群众基础□ 张忠德
修建小公园面积不足,有村民自愿捐献土地;新建篮球场资金不够,村民自发支持;村道硬底化建设遭遇阻拦,老党员挺身而出协调。封开县大洲镇大洲社区通过完善村规民约,提升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发展。(10月20日《西江日报》)
村规民约作为乡村社会自我管理的规则,是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共同行为规范,在规范村民行为,实现乡邻和睦、乡村安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这方面,封开县大洲镇大洲社区就是一个典型范例:平时村里如果有人操办酒席,红白喜事理事会就会主动上前指导,防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行为;遇有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村民,也有村里名望较高的乡贤制止。因而,村内治理有序、群众主动配合参与,新农村建设表现亮眼。之所以如此,关键就在于,大洲社区让村规民约不是一纸空文,而是能够在法律法规下实实在在的约束村民的一言一行。由此可见,完善村规民约,是提升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关键一招,无疑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打好了群众基础。
毋庸讳言,近年不少地方在村规民约的制定过程及贯彻落实中,出现了一些难点和痛点。有些形式上千篇一律, 缺乏针对性, 缺少本村特色, 也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有些未能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无法得到村民的认可和遵守;有些执行乏力, 难以形成有效制约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村规民约制定后变为一纸空文,亟须引起各地重视。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其在建设美丽乡村、推进移风易俗、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积极作用,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应因村制宜,与时俱进。根据民政部、中央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立足本社区、贴近群众,按照“易记、易懂、易行”原则,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把村规民约与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抓细、抓实上下功夫。充分考虑本地区的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群众的文化素质等方面的因素,抓住公共环境卫生、防灾减灾工作、公共基础设施、移风易俗、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公益事业办理、集体资产处置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事务和热点问题,围绕主题,集中讨论制定。内容上合法合规、切合实际、便于操作。一些地方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时,全面推行乡村治理积分管理制度,让积分制管理有效成为村规民约的标尺衡量,这值得借鉴。封开县大洲社区对于违反村规民约的村民,运用社会工作的理念,用红白喜事理事会、名望高的乡贤柔性指导、制止、感化等方式,形成执行村规民约的正能量,这也值得肯定和学习。
相信,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将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治理水平和村干部治理能力,增强群众依法治村的意识,提升其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助力肇庆市乡村振兴战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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